2024年第5期p124-p141
作者:朴顺善,法学博士,黑龙江大学PA视讯集团官网副教授;崔鑫杰,韩国高丽大学PA视讯集团官网博士研究生。
摘 要:在线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当事人欠缺在线诉讼能力、不具备在线诉讼条件等不宜继续适用在线诉讼程序的情形,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就需要将在线诉讼程序转化为线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赋予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申请将诉讼环节从在线诉讼转化为线下诉讼的权利,也赋予法院依职权进行转化的权利。但我国现有规则仍较为笼统模糊,导致实践中具体落实程序转化时问题频发。为完善在线诉讼线上线下程序转化制度,须牢牢把握“坚持在线与线下诉讼的平行架构”“保障当事人权利”“在线与线下诉讼功能等值”及“程序匹配”等核心制度要求,并从转化要件、法律效力规定、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程序异议机制、法官释明义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在线诉讼线上线下程序转化制度。
关键词:在线诉讼;程序选择权;程序转化;智能化